試用期被辭退是否能拿到工資是一個常見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被辭退的員工可以獲得相應工資報酬。
一、試用期期間勞動者的權利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的勞動權利,包括獲得工資報酬的權利。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辭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試用期工資。
二、試用期工資計算
試用期工資一般按天計算,不足一整天的按照一天計算。
試用期工資的標準參照勞動合同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確定。
三、用人單位未按期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試用期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計算標準為欠付金額乘以國家規(guī)定的逾期利息利率,即欠付工資總額×5%×逾期天數。
四、特殊情況
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存在違紀、失職等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一定比例的試用期工資。
如果試用期自愿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無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試用期工資。
五、仲裁或訴訟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試用期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仲裁裁決后,用人單位仍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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