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是由勞務人員和用工方簽訂的合同,而在現實生活中,因勞務關系產生的糾紛是非常多的,由于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所以不適用勞動法等的規(guī)定。那么民法典中勞務合同中途中止需要補償嗎?下面將為您解答,今天整理相關法律知識通過本文分享給大家,如果您問題比較緊急,建議直接本站發(fā)起律師咨詢,平臺會有專屬法律助手在線協助,盡量詳細描述問題,精準匹配在線律師獲取專業(yè)解答。
一、民法典中勞務合同中途中止需要補償嗎
首先,如果單位不續(xù)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xù)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x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xù)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其次,如果員工不續(xù)簽,則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xù)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xù)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huán)境,福利水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民法典中勞務合同糾紛有雙倍賠償金嗎
勞務關系產生糾紛的,有沒有雙倍賠償金,要看勞務合同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不能主張雙倍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三、民法典中沒有勞務合同怎么補償
勞務關系沒有簽訂合同的,解除勞務關系怎么賠償,要看當事人是否有約定,沒有約定的,不需要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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