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的作用是協(xié)助員工與企業(yè)商談工資、勞務糾紛等問題,但是大家可能會對工會比較陌生,因為不是每個公司都有工會的存在。那么被辭退工會有沒有補償?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本文內容收集了一些相關內容整理與大家分享,通常法律問題復雜且專業(yè)性較強,如您遇到了法律問題建議本站免費問律師,盡量詳細以便針對性解答您的法律難題。
一、被辭退工會有沒有補償
被辭退工會是沒有補償?shù)?,一般是由用人單位進行補償。但職工被辭退是否有補償,要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并不是所有的被辭退都有補償?shù)?。如果是勞動者有過錯的情形,用人單位辭退職工是不要補償。但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辭退的,應當支付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辭退員工工會有程序嗎
有的,但并不是所有原因的辭退都需要通知工會。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企業(yè)并非是在所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都需要履行通知工會的程序。只有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無過失性辭退”的情況下,才需履行通知工會的程序。
三、被公司開除有沒有賠償
被公司開除不一定有賠償,如果是被單位過錯性辭退的,沒有補償;如果是無過錯性辭退,每在單位工作滿一年,可以獲得一個月工資的補償;被違法辭退的,每在單位工作滿一年,可以獲得二個月工資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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